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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进一步加强信息和 宣传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区政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8-21 16:26:46     信息来源: b73.com     浏览次数: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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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是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履职实效,结合我区政协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一、网络建设?
  1、区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实行全体政协委员参与和特约信息员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 2、区政协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政协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界别活动组中特聘部分人员担任特约信息员,并对特约信息员实行动态管理。

3、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政协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界别活动组,分别确定1-2名积极性高、文字能力较强的人员担任信息员,及时向区政协办公室报送信息,信息报送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
?? ?二、工作要求?

4、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宣传政协工作。重点是人民群众对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各党派、各界人士对事关全区改革发展与稳定大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后的反映和意见;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情况;保障政协委员和人民团体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见和建议。

5、反映的信息应真实、及时、准确,建言立论要有客观性、研究性、前瞻性、监督性。特约信息员要加强与社会各阶层的联系,及时报送有观点、有情况、有分析的高质量信息。

6、全体政协委员和特约信息员要强化信息和宣传意识,深刻认识做好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信息和宣传稿件的质量和采用率。
??? 7、政协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定期编发《社情民意》信息专刊,办好《屯溪政协》季刊,积极向媒体刊物投稿,适时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前来采写。

三、考评奖励?

8、考核采用累计积分制。每位政协委员每年至少要报送1条社情民意信息,各参加单位和特约信息员报送的信息每月不少于2条。报送信息每条计3分,被区政协采用的加10分,由区政协转报被区委、区政府采用的加10分,得到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加10分;被市政协采用的加20分,得到市领导批示的加50分;被省政协采用的加40分,得到省领导批示的加100分;被全国政协采用的加80分。未经区政协信息渠道报送上级机关被采用的信息,不纳入区政协信息考评范围。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刊物采用计分分值与信息稿件相同,可累计积分,但同级媒体刊物不重复累计。信息和宣传稿件采用和得分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9、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设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根据得分情况,分别排定名次。信息工作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按党派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政协委界别员活动组三个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评选一、二等奖各一名,先进个人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可以并列)评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宣传工作设先进个人,从高分到低分评选先进个人3名。

10、区政协信息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区政协办公室根据全年累计得分情况提出建议名单,报请主席会议审定后,予以通报表彰。信息先进集体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宣传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一等奖8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11、对被采用的信息宣传稿件实行奖励。(1)社情民意信息被全国政协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500;被省政协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200元;被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30元;被区政协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信息奖励10元。可以重复计奖。(2)宣传稿件被中央级党报党刊、政协类报刊杂志、电台采用的按每篇稿酬的4倍奖励;被安徽省级党报党刊、政协类报刊杂志、电台采用的稿件按每篇稿酬的2倍奖励;被黄山市级党报党刊、政协类刊物、电台采用的稿件按每篇同等稿酬奖励;被评为年度政协好新闻奖的作品和优秀通讯员,按照同等标准给予奖励;有关政协工作论文被采用,中央级每篇500元、省级每篇300元、市级每篇200元;被《屯溪政协》采用的稿件,按简讯每条10元、一般稿件每篇20元,政协理论研讨和调研文章(以个人署名的)每千字50元标准奖励。被采用稿件凭刊发原件和稿费单复印件到区政协办公室登记。同一稿件被不同媒体采用,按最高稿酬标准奖励。

四、其他事项

12、区政协信息宣传专用信箱txqzx163@163.com

本办法自201711起实施。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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